女子婚后起诉父母返还18万彩礼 法院判还10万
浙江台州的小张在2020年6月与男方相亲后订婚,她的父母向男方收取了18万元彩礼。婚后,小张因丈夫家庭条件不宽裕,生活困难,多次向父母索要这18万元彩礼以补贴生活开支,但均遭到拒绝。甚至在小张生产住院急需医疗费时,父母也不愿返还这笔钱。
2024年,小张提起诉讼要求父母返还18万元彩礼。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按传统习俗彩礼是对女方家庭的赠与,但应考虑时代的发展变化,认定该款项为女方父母与女儿共同所有。鉴于父母未办婚宴、也未置办嫁妆,且女儿有实际生活需求,法院酌情判决父母返还女儿10万元。判决生效后双方未上诉,现已自动履行完毕。女子婚后起诉父母返还18万彩礼 法院判还10万 女子婚后起诉父母返还18万彩礼 法院判还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