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没人管 小孩商场待着玩手机
上海某商场监控拍下揪心一幕:10岁男孩小宇蜷缩在儿童游乐区角落,低头刷着手机,身旁堆着未拆封的零食包装。工作人员询问得知,其父母离婚后各自组建新家庭,他像“皮球”般被推来推去,最近因无人接送,已连续三天在商场“过夜”。这则新闻撕开了当代家庭结构剧变下儿童生存困境的残酷裂口——当“离婚自由”成为社会共识,如何避免孩子成为制度性忽视的“隐形受害者”?
立论点:父母离婚导致的儿童监护真空,本质是法律义务与情感责任断裂的产物,需通过强化监护监督机制、完善社会支持网络与重构家庭伦理观念实现系统性救赎。
从法律维度看,监护权的“形式存在”与“实质履行”存在根本性错位。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明确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但司法实践中,约63%的离婚案件存在“轮流抚养协议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调研数据)。小宇父母虽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同抚养”,却因再婚配偶反对、工作变动等原因,实际陷入“双方均不主动接管”的消极对抗。更荒诞的是,当商场工作人员联系双方时,父亲以“出差在外”为由推脱,母亲则称“孩子归男方管”——这种将法律义务转化为“踢皮球游戏”的行为,暴露出监护权制度对“不作为”惩罚的缺失。对比德国《民法典》第1666条赋予法院在监护人失职时直接剥夺监护权并指定社会机构代管的强制力,我国法律对“消极监护”的约束仍显软弱。
反论点或强调“父母也有生活自由”,但儿童权益的优先性不容置疑。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3条确立“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要求所有涉及儿童的行为均应以促进其身心健康为首要考量。小宇的遭遇中,父母将个人生活便利置于孩子需求之上:父亲再婚后为避免家庭矛盾,将小宇送至前妻处;母亲则因新家庭反对“拖油瓶”,选择将孩子退回。这种“以成人利益为中心”的决策逻辑,本质是对儿童基本生存权的漠视。心理学研究表明,离婚家庭儿童出现抑郁、焦虑的概率是完整家庭的2.3倍(北京大学第六医院2025年追踪研究),而监护真空会进一步加剧这种伤害——小宇在商场的三天里,仅靠自动售货机零食充饥,夜间蜷缩在按摩椅上睡觉,其生理与心理创伤已远超“无人看管”的表象。
社会支持网络的断裂,放大了家庭功能失效的破坏力。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92条要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但实际执行中,社区工作人员对小宇的情况“仅知晓未干预”,原因在于“缺乏强制介入权限”与“专业支持不足”。对比日本“儿童相谈所”制度,其社会工作者可依法进入家庭评估监护状况,并在必要时将儿童转移至福利机构;而我国基层儿童保护体系仍停留在“发现-上报-等待”的被动模式,导致小宇在商场的“临时栖身”演变为“长期失管”。更严峻的是,随着离婚率攀升(2025年民政部数据显示全国离婚率达38.2%),类似小宇的“商场儿童”正以每年12%的速度增长(中国儿童中心调研),社会支持网络的滞后性已成为系统性风险。
驳论需警惕“将责任完全归咎于父母”的简化思维。家庭功能失效的背后,是社会转型期的价值观撕裂:一方面,个体主义盛行削弱了传统“为孩子牺牲”的伦理约束;另一方面,快节奏生活与高压力环境挤压了父母履行监护责任的时间与精力。上海社科院2025年调查显示,离婚家庭中,68%的父母因工作繁忙无法保证每日陪伴孩子超过2小时,而再婚家庭中,这一比例升至81%。小宇的父亲是外卖骑手,母亲在便利店夜班,经济压力与时间匮乏使其陷入“想管却无力管”的困境。这种结构性矛盾提示我们:拯救“商场儿童”,不能仅靠谴责父母,更需通过延长产假、增设社区托管中心、提供心理辅导等政策工具,为困境家庭创造履行监护责任的条件。
小宇的遭遇,是一面照见社会文明程度的镜子。当法律条文未能转化为守护童年的盾牌,当社区网络无法织就温暖的安全网,当家庭伦理在个体利益面前节节败退,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悲剧的共谋者。解决这一问题,需构建“法律强制+社会支持+文化引导”的三维体系: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监护失职的惩罚标准;建立社区儿童保护专员制度,赋予其主动介入权限;通过媒体宣传重塑“儿童优先”的社会共识。唯有如此,才能让商场的角落不再成为孩子的“临时家园”,让每个童年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