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登报喊61名职工回来上班
国企登报喊61名职工回来上班
2025年7月11日,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在《甘肃日报》刊登《启事》,要求61名长期旷工职工15日内返岗,否则解除劳动合同。这一事件不仅暴露出传统能源企业转型期的管理困境,更折射出国企劳动纪律治理、法律程序规范与社会舆论监督的深层矛盾。
立论点:国企登报喊话本质是劳动纪律刚性执行与程序正义的双重拷问——既需以制度刚性维护企业正常运转,更需以程序合法性保障劳动者权益,避免“以公告之名行侵权之实”。
从企业管理层面看,61人旷工事件暴露出能源行业转型期的治理困境。王家山煤矿分公司作为靖煤公司旗下煤炭开采企业,2025年5月曾发生透水事故致3人死亡,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被撤销。此类背景下,企业可能通过强化劳动纪律整顿转移管理矛盾。但数据显示,靖煤公司在册职工1.3万余人,61人旷工占比仅0.47%,却选择登报公告这一“高曝光度”处理方式,或隐含“杀一儆百”的管理逻辑。这种将个别违规行为上升为群体性事件的做法,既可能损害企业形象,也暴露出传统能源企业在转型期对劳动纪律治理的简单化倾向——相较于通过绩效考核优化、技能培训提升等长效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更低、见效更快。
法律程序层面,公告送达的合法性存疑,折射出国企劳动治理的程序瑕疵。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指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公告送达需满足“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前提条件。若企业未先行尝试书面送达、亲属代收或邮寄送达,直接登报公告可能被认定为程序违法。类似案例中,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公司2024年登报喊话4名旷工员工返岗时,曾明确说明“不断以各种方式联系未果”,而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的《启事》中未提及此类前置程序。这种程序瑕疵不仅可能影响后续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效力,更暴露出部分国企在劳动治理中“重实体、轻程序”的惯性思维——据统计,2024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中,因程序违法被撤销企业决定的占比达17%,其中公告送达争议占比较高。
反论点或称“国企对旷工员工已足够宽容”,但数据与案例给出否定答案。靖煤公司工作人员称“若返岗认错还有机会”,但未说明具体补救措施;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将受处罚”的表述,更凸显出普通职工与党员干部处理标准的差异。对比吉林森工案例,其通告明确“逾期不归将按《劳动法》和吉林省国资委专项整治通知处理”,并附具体条款依据,而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的《启事》仅笼统提及“相关规定”,缺乏法律依据的透明度。这种“选择性宽容”可能加剧职工对企业管理公平性的质疑——若对普通职工的旷工行为缺乏明确、一致的处理标准,所谓“认错机会”可能沦为管理层的自由裁量工具。
驳论需直面“国企有义务维护劳动纪律”的核心争议。支持者认为,长期旷工损害企业利益,解除合同是合法手段;但批评者指出,企业未公示旷工具体天数、未说明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仅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笼统定性,可能构成滥用解除权。更关键的是,国企作为公有制经济主体,其劳动治理不仅需遵循法律,更应体现社会责任——若61人中存在因企业转型(如智能化改造导致岗位减少)或家庭困难(如照顾病患)被迫旷工的情况,企业是否应提供转岗培训、弹性工作制等替代方案?数据显示,煤炭行业智能化改造已导致15%的井下岗位消失,但仅有8%的企业为受影响员工提供再培训。这种“一刀切”的解除合同方式,可能将企业转型成本转嫁给劳动者,加剧社会不平等。
从社会舆论层面看,事件引发的关注暴露出公众对国企劳动治理的信任危机。网友评论中,“年年联系不搭理”的质疑,反映出公众对国企长期默许“吃空饷”现象的不满;而“登报喊话”的戏剧性处理方式,则被解读为“作秀式管理”。这种信任危机的根源,在于部分国企在劳动治理中缺乏透明度与参与度——若企业能定期公示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决策机制,或许能减少此类争议。
当61名职工的名字出现在报纸上时,这不仅是61个个体的命运转折点,更是国企劳动治理现代化的一次考验。在能源转型与法治建设的双重背景下,国企需以更精细化的管理替代“一刀切”的整顿,以更透明的程序保障劳动者权益,以更人文的关怀回应社会期待——毕竟,劳动纪律的刚性执行,不应以牺牲程序正义与社会信任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