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暴走团社会性死亡!央媒怒批,领队喊冤狡辩,身份被扒是惯犯
在山东临沂,出过一件事,时间是2017年。
一辆出租车开在公路上,路上有一群晨练的人,他们穿着一样的衣服,走在机动车道上。司机看到他们的时候,车子没有停住,冲进了人群里。这起事故,最后的结果是一个人没有了,还有两个人受了伤。
有人说过一句话:占着马路走路,出事是早晚的事情!
辽宁朝阳大凌河景区,也有一群老人,他们也走路锻炼。
这群人的人数有将近一百个,衣服是统一的红上衣、白裤子,还戴着白色的帽子。他们排成了三列,在临河的道路上,队伍把路面差不多都占满了。
这件事发生在7月15日,晚上7点多钟。
就在他们准备开始走路的时候,有车来了,是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车上的警灯在闪,车子还响着喇叭,这是在告诉路上的人,有紧急的事情。
可是,这些走路的老人,没有散开。
他们为什么不让路呢?
这个队伍的领队,后来出来讲话了。他说,那些车子只是在等着,不是真的有紧急任务。他说他们走的路,是大凌河景区里面的,是给非机动交通设计的路,让队员们先走过去,是为了“安全着想”。
他还说了一句:“老百姓都懂,要是真有人落水我们肯定散开帮忙!”
整个过程就一分钟。他说。
可那个时候,救护车的司机最后停在了路边,是给这群老人让出了路。这些老人呢,他们举着旗子,旗子上面印着广告,就从消防车和救护车的旁边,排着队走了过去。
消防车的司机想往前开一点,用车身让人们散开,可是老人们还是站在原地,没有动。
这个领队,表面上好像是个退休的老师。
他组织了一个俱乐部,名字叫“夕阳红徒步俱乐部”。加入这个俱乐部是要给钱的,一个人一年要交480块钱。如果有谁想在他们走路的旗子上打广告,也要给钱,这个钱收得很高。
后来,报纸也说了这件事。
人民日报发了文章,说这不是简单的素养问题,这是个人的私利和公共的利益有了冲突。报纸上说,给救护车、消防车让个路,晚几分钟再走,不会有什么损失。
这样的事情,别的地方也有。
2023年3月,辽宁阜新,一个男的家里老人突然生病了,他开车往家里赶,路上也被一群走路锻炼的人堵住了。他喊“有急事”,一个阿姨叉着腰对他喊:“等我们过完再走!”
这个男的,就这样看着时间过去,他家里的老人是不是错过了救治的时间,谁也不知道。
还有一件悲剧,发生在2023年1月。
凌晨的时候,天很黑,路上有一支送葬的队伍。一辆半挂车开了过来,司机说光线太暗,路上又有人,等他发现的时候,刹车来不及了。车冲进了队伍里,17个人就这么没了。
送葬的队伍和走路锻炼的队伍,好像没有关系。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在公共的道路上活动,并且缺少安全措施,特别是在晚上或者光线不好的时候。
回过头来说山东临沂那个事。
警察调查以后,认定是出租车司机操作不对,要负主要责任。可是当时就有人觉得,这事情不全是司机的错。那些走路的人,长期走在机动车道上,把自己放在了危险里,也给开车的司机带来了危险。
辽宁那个“暴走团”的领队,面对别人的指责,他一直在喊冤。他说他们没有错,是在保证队员的安全。遇到救援车辆应该让路,这是一个基本的道理。既然知道可能有危险,为什么不提前把路线规划好?或者在看到车来的时候,第一时间就让开?非要那么僵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