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11元白开水明码标价即合规
广州翠园餐厅“11元白开水费”事件中,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码标价即合规”的回应,看似坚守法律底线,实则暴露了餐饮行业定价规则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深层矛盾。这场争议不仅是价格高低之争,更是市场规则、文化传统与法律伦理的激烈碰撞。
分论点一:明码标价≠合理定价,法律义务不应成为免责盾牌
市场监管部门援引《价格法》强调“明码标价即合法”,却忽视了该法第七条对“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刚性要求。翠园餐厅将白开水定价为11元/位,远超成本——据行业测算,餐饮业白开水成本(含水费、加热能耗、杯具损耗)不足0.5元/杯,11元定价溢价达2100%。这种“天价标价”已偏离市场合理区间,涉嫌违反《价格法》中“禁止牟取暴利”的隐性规定。更关键的是,餐厅通过“一壶茶仅含一人茶水费”的规则设计,将基础供水服务拆分为多重收费项目,实质是利用规则漏洞实现变相涨价。
分论点二:格式条款侵蚀选择权,信息不对称构成隐性强制
餐厅虽在菜单标注“白开水11元/位”,但消费者点餐时面临多重信息壁垒:其一,服务员“必须点茶”的引导,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禁止的“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行为;其二,茶位费与白开水费的捆绑设计,使消费者陷入“要么接受高额收费,要么放弃基础服务”的困境。这种“软强制”比直接加价更具迷惑性——据广州市消委会2025年Q1投诉数据,餐饮行业格式条款投诉占比达37%,其中“茶水费变相强制”位列榜首。当商家将法律底线作为牟利工具,明码标价便沦为“合法伤害权”的遮羞布。
分论点三:服务费叠加收费,重复计价涉嫌价格欺诈
餐厅在收取茶位费、白开水费后,仍按总消费额加收10%服务费,暴露出更隐蔽的定价陷阱。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七条,服务费应明确对应具体服务内容,但翠园的服务费与茶水费、白开水费存在服务重叠——茶位费本已包含餐具消毒、供水服务等基础成本,再叠加服务费构成“一服务多收费”。这种“套娃式”收费模式在餐饮业普遍存在:北京某高端餐厅曾因“服务费包含开瓶费又单独收取”被判退还费用,广州某日料店因“服务费与茶位费重复计算”遭行政处罚。当行业将“合规”等同于“技术性规避法律”,市场秩序必然陷入“打地鼠”式的治理困境。
反论点驳斥:文化传统不能成为侵权挡箭牌
部分观点以“广东茶位费文化”为餐厅辩护,但文化传统从未赋予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特权。广东省消委会2024年调查显示,68%的本地消费者认为茶位费“应包含基础供水服务”,53%的外地游客将其视为“隐性消费陷阱”。法律面前,文化差异不应成为差异化保护的依据——若默认“入乡随俗”即可突破法律底线,那么景区“拍照收费”、酒店“矿泉水天价”等乱象都将获得合理性。市场监管部门需警惕“文化包容”沦为监管懈怠的借口。
前瞻性治理:构建“成本公示+规则透明+争议救济”三重防线
破解此类困局需系统重构监管框架:其一,推行餐饮服务成本公示制度,要求商家在菜单标注“白开水成本占比”“服务费对应服务项目”等关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其二,建立格式条款备案审查机制,对“茶位费仅含一人茶水”等涉嫌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条款,责令限期整改;其三,完善消费争议快速救济通道,推广“15分钟现场调解”制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正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所强调:“监管不是替市场定价,而是确保定价规则公平透明。”
当11元白开水费登上热搜,公众愤怒的不仅是价格本身,更是对“合法但不合理”市场规则的反抗。市场监管部门需从“合规性审查”转向“合理性监督”,用更精细的规则设计平衡商业利益与消费者权益。唯有让每一杯白开水的定价都经得起成本、法律与伦理的三重检验,才能避免“明码标价”沦为消费市场的“皇帝新衣”。